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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办公用品管理办法

作者:   时间:2025-03-21   点击数: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办公用品管理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确保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教职工在办公、学习活动中对办公用品的领取、使用、保管及回收等管理活动。

第二章 领用

第三条 学院根据实际需要及预算情况,制定各类办公用品的领用标准及配额,避免浪费。

第四条 教职工日常消耗品领用需根据实际需求,确认领用数量及种类是否合理,在学院综合办公室登记领用。

第五条 耐用办公用品领用原则上实行“一人一物”或“部门共用”制度,需注明领用理由及使用计划,办理领用登记手续。

第六条 特殊办公用品领用需提前提交专项申请,说明用途、数量、预算等信息。经学院领导审批后,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采购与发放。

第四章 使用与保管

第七条 教职工应合理使用办公用品,避免浪费,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应妥善保管,延长使用寿命。

第八条 耐用办公用品实行责任人制度,谁领用谁负责,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,需按相关规定赔偿。

第五章 监督与回收

第九条 学院综合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
第十条 鼓励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,按照规定渠道进行回收处理,减少环境污染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。

第十二条 本办法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适时修订完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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